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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修河(修水段)实行常年禁捕!

转载 修水信息港2020/12/28 20:34:32 发布 IP属地:未知 来源: 作者: 8102 阅读 1 评论 14 点赞

12月25日下午,记者从全县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推进会上获悉,修河(修水段)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常年禁捕,严厉打击在修河进行捕捞的一切违法犯罪行为。县委常委朱秋生,县政府分管领导董国祥出席会议。

按照“属地管理、标本兼治、综合施策”的原则,我县从明年起将对修河水域(修水段)开展常年禁捕综合整治工作,整治范围主要为修河(修水段)主干流(白岭至太阳升河段及东电库区)和修河支流(溪口水系、山口水系、黄港水系),努力实现水域无捕捞渔船、无捕捞渔具、无捕捞渔民、无捕捞生产目标。同时构建水产品从水域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,以“零容忍”态度坚决斩断野生水产非法捕捞、销售、经营的产业链,努力实现“河面无捕捞行为、市场无违规交易、餐馆无河鲜上桌”的禁渔目标。

会议要求,各乡镇、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宣传,转变观念,及时召开整治部署会,把会议精神落实到村、组,运用新闻媒体等手段开展广泛宣传,做到宣传不留盲区,确保宣传报道到位。各河流水域要统一设立禁捕标设标志,乡镇辖区内的餐饮酒店,有捕捞工具的重点对象人员要宣传告知到位,做到一户不漏,让老百姓当明白人,让企业经营者当明白人。要勇于担当作为,克服一切困难开展整治,抢抓时间,服从指挥,迅速投入工作,做到全县一盘棋,统一政策,统一操作,严把时间节点,确保所有渔船全部上岸,所有人员不得下河捕鱼捞鱼,实现全县辖区内全面禁捕。要加强常态化巡逻和督导工作,以调促推,以暗访促成效,以先促后,以约逼改,统筹推进修河禁捕各项工作,确保整治活动得到有效开展,确保修河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。

县市场监督管理局、畜牧水产局、公安局、港航分局作表态发言。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分管人员及各乡镇乡镇长参加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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